安阳县工商局出台十项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近日,安阳县工商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在服务、放宽登记条件、政策扶持等方面,出台十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发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在服务方面。一是开辟创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登记窗口,指定专人提供咨询、指导、登记注册服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二是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具备一定工业基础的“专业村”,积极帮助组建以品牌为纽带,以产品为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制或公司制企业,尽快形成规模经济体。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收注册登记费。三是对需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核准名称、办理注册登记,积极给予支持并协助办理。
二、在放宽登记条件方面。一是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申请设立企业,只需提交能够证明对其住所或经营场所享有专用权的文件或租约,不要求提交权属证明文件。二是放宽出资条件。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还可以劳务作价出资。三是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对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可申请名称延期。有效期可延长6个月。四是对申请从事经营的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尚未明确,但已被社会普遍接受或被有关部门认可的新兴行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予以登记。并允许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口径)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发展”等不反映具体行业特点的字词代表行业。
三、在政策扶持方面。一是积极鼓励投资创业,凡依法符合出资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均可投资设立企业。二是支持设立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积极促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影视、广告会展、文化创意和动漫制作等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企业拓宽经营领域。三是对从事国家和省、市、县鼓励类经营项目的生产经营企业,需要一定期限进行筹建,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的,指导企业先行申办经营范围与其正式生产经营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予登记,核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