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大学生“村官”创业授信卡首次申办发放
据悉,各乡镇(街道)党委将在近期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工作座谈会,宣传创业活动重要意义和信贷优惠政策,教育引导他们诚实守信创新业。同时抓紧办理大学生村干部创业信用卡的申请和评估核准手续,并完成推荐评定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申请对象条件。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申请创业信用卡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在市内自主创业。合办企业和其他创业致富项目(含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和家庭工业);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投资的30%),所经营项目属于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好的收益和偿还能力;3、在经办贷款银行开立账户。
二、信贷政策。1、创业贷款实行授信管理一次核定,最高余额控制,授信最高额为30万元以内。每位大学生村干部,可在授信总额度内,凭创业授信卡,可申请获得10万元以下信用贷款,超过10万元的须提供保证或抵押。创业贷款授信每年实行一次;2、为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具有较强偿还能力的企业和自然人,为贷款提供抵押的,是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不动产;3、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到期如因故需展期的,可报总行核准同意后展期一次;4、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粮、棉、油生产贷款,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办贷程序。1、先由大学生村干部向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党委提出申请,经各乡镇(街道)党委考察,择优向当地支行推荐;2、乡镇(街道)党委配合当地支行,对申请贷款项目认真评估,对生产经营状况和授信风险因素作出调查报告;3、各支行在调查评估后,核定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贷款的授信总额,报总行进行核准,核准情况由总行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4、由总行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放大学生村干部的创业信用卡,然后凭卡向所在地支行申请办理贷款手续。
四、工作要求。为鼓励自主创业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引导他们因人制宜,为开展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等证件,帮助解决经营场地,资金、技术等困难,积极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创业行为管理,在履行好村(社区)工作岗位职责的同时,在不影响村(社区)工作的前提下,经村(社区)和乡镇党委同意,安排一定时间从事创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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