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出台长效机制 为大学生村官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完善定期选聘机制
定期统一选聘。原则上每年上半年统一组织选聘。选聘名额,选聘条件,选聘方法,提前向社会发布,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
明确选聘对象。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建立完善指导服务机制
实施结对帮带。大学生村官任职地的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建立结对帮带制度,挑选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对大学生村官实行“一对一”结对培养和帮带。要组织大学生村官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民营企业家、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能手等结对子,搭建形式多样的帮带载体和平台,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
搭建交流平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大学生村官的联系。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创建大学生村官网站、论坛,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多种交流平台。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
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制定培训规划。大学生村官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脱产培训,全年累计不少于12天。
突出培训重点。培训中要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经验方法,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拓宽培训渠道。要通过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实地考察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
加强实践锻炼。要针对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和特长,让他们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民事调解、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发挥聪明才智,积累实践经验。
建立完善创业扶持机制
强化创业指导服务。县(市)区要组织科技、经济、涉农部门专家和各类自主创业典型,为大学生村官选择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为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实施专项资金扶持。徐州市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县(市)区要通过财政拨款、部门专项经费支持、社会捐助等形式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
建立创业激励机制。把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体系,把自主创业情况作为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考核管理机制
严格考核内容和标准。要以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规范考核程序与办法。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镇(街道)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落实工资待遇。县(市)区要严格执行省、市两级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待遇政策,确保大学生村官工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建立完善有序流动机制
鼓励担任村(社区)干部。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担任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要鼓励他们长期在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留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择优选拔镇(街道)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
引导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支持继续学习。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优秀或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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