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选派大学生“村官”工作试点综述
2 006年,青海省在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北藏族自治州和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了选派大学生“村官”工作试点,并在省内全面启动了选派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过严格筛选,800名大学生奔赴全省六州一地一市,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三年来,全省共选派高校毕业生1995名到农村任职服务。目前,在岗服务人员1914名,覆盖了全省农牧区4138个行政村的46.5%。
如何让这些大学生村官“干得好,能成才”?青海省以“引得来”为前提,“留得住”为基础,“用得好”为关键,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组织部门制定下发了《青海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的实施意见》,对进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薪酬、户籍档案、医疗保险以及服务期满后去向等方面都制定了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官”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凭《高校毕业生进村任职服务证》,经人事部门认定,加5分;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经教育部门认定,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职位,从本地区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或招聘。规定大学生“村官”可依法参与竞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干部,服务期满后,可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为使大学生“村官”能够尽快“适应水土”,并且“生根结果”,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机制。选派大学生“村官”纳入乡村干部管理范畴,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与平时教育相结合、跟踪培养与重点帮扶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将他们培养成政策纪律观念强、市场经济意识强、科技兴农本领强和带头致富能力强的新型农村干部;建立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制度,关心支持他们的成长和进步,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鼓励帮助其发挥专业优势,领办和创办致富项目。与此同时,制定了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岗位职责、管理办 法、考核细则等相关制度,并实行“一带一”制度,为每位大学生“村官”指定一名干部负责专门指导。
上任后的大学生“村官”高起点谋划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从“靠种田生活”向“靠科技致富”转变,带领农民搞养殖业、反季节蔬菜种植、上网销售和实施订单农业,让农民尝到了靠知识、靠信息致富的甜头,他们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帮助带动农民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的女大学生李世莲,2006年5月担任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大寺路村“村官”后,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在大寺路村建成全省首家土族民族刺绣厂,招收73名有刺绣经验的妇女进行刺绣品生产,为本村群众找到了一条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致富步伐的新路子。
大学生“村官”杨春伟说,作为大学毕业生,基层是最理想的人生“战场”,在这里会比在大城市找到更多的锻炼机会,获得更广阔的施展才华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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