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3名大学生村官奔赴格尔木农村牧区上岗

来源:青海法制报 作者:刘荣 吴天…
    “我自愿到农村任职服务,到格尔木市××乡(镇)××村服务3年,试用期为3个月。”11月25日,23名大学毕业生与格尔木市组织部门签订任职服务协议,奔赴当地农村牧区,参与当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至此,进入格尔木农村牧区的大学生村官已达44名,而格尔木市只有41个行政村和1个自然村,这一批大学生任职服务后,使格尔木市每个村(牧)委会均拥有一名以上大学生村官,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几年来,部分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不畏艰难,以村(牧)委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方式,自愿到农村牧区服务,在农村牧区这片广阔的天地中,他们积极发挥作用,将在大学中所学的知识融入到农村建设中。尤其在格尔木市农村牧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他们在规范当地农村牧区的档案管理、农村信息化建设、支持引导农牧民致富等方面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为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其中涌现出达峰、张海霞等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成为服务农村牧区、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展的典范。

  在本届进入格尔木市农村牧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中,有9名为海西州公开选拔并派送,14名为当地自主选拔,他们于12月1日前往各服务负责单位报到。据介绍,由海西州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同级别的国家公务员待遇,而当地自主选拔的大学生村官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将享受每人每月1100元工资、一次性体检费每人每年1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50元、管理费每人每年200元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在今后参与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他们还将享受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待遇。

  当地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求,各服务村社所在乡镇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要在工作上敢于压担子、给任务,促其尽快成长;在学习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大学生村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在生活上要多关心、多帮助,解决具体困难,使其安心工作和生活;建立规范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全力做好监督工作;大学生村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增强勤勉敬业的责任意识,结合自己的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在这批大学生村官中,有一位蒙古族姑娘叫张逸萍,是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的毕业生,此次她被派往了海拔4000多米的唐古拉山镇措加玛牧委会,这对从未去过如此高海拔地区的她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富意义的挑战,但她自信地说:“别人能坚持的我也一定能坚持”。她告诉记者,对于她们来说,从懵懂至今一直在学校里学习,没吃过太多的苦,对农村牧区的生活体验太少,此去可以锻炼自己的意志、胆识,借机寻找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及检验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在农村牧区中发挥作用,“我去农村,能把我学到的知识传授给群众,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给群众,把群众的呼声及时上传至党和政府;我是学信息化建设的,我想,此去可以通过帮助牧委会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为牧民群众提供市场供求信息,这就是我去农村最大的意义。”张逸萍充满自信地说。(作者:刘荣 吴天俊)